佛山市盛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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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报”的四个“坑”
实际上,公司在当前的税收申报中经常会遇到“零申报”的情况。
那么有什么影响和误解呢?
这将带您看看。
1.对于个人税“零申报”,可以正常签发“税收记录”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纳税期内申请个人所得税支付(退款)证明,税务机关将不再颁发“纳税证明”(文件 类型),并进行调整以发布“税收记录”。 那么,如果个人税是“零申报”并且没有实际缴税,那么“税收记录”可以正常发行吗?
可以正常发布“税收记录”。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应纳税所得额且预扣代理人已根据税法向税务机关提交了完整的预扣声明或向税务机关提交了纳税声明,无论是否实际缴纳了税款。 申请签发《税收记录》
2.增值税“零申报”记录影响税收信用等级评估
该公司去年有增值税“零申报”的记录。 会影响公司去年的税收抵免等级吗?
影响税收信用等级评估
根据税收抵免评估政策,由于在评估年度中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增值税的异常原因,该年度不得评定为税收抵免A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异常原因。 此外,如果增值税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次,则应视为连续三个月
3.免税声明不能由“零声明”代替
该公司是小型纳税人,在此期间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我可以直接声明零吗?
不能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报表说明填写每种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并在纳税申报表的免税栏中填写实际的免税额,而不是简单地使用“ 0”代替
公司享受免税政策,申报的数字应如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免税销售”和第17栏“当期免税”。
4.申报号为零并不能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企业本期申报数量为零,是否不需要申报?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如实处理纳税申报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交纳税申报表。 确定申报的截止日期和内容。 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的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税务信息。 不论当期纳税申报表中是否有数字,企业应及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文件,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提交。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追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表及有关资料,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的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纪录片)改为“税收记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某些税收抵免管理业务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抵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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